大家好,這裡是響。
因為版上似乎沒有太多人關心氏族,所以我來發文推廣一下。
又因為開局絕大部份的氏族都是穆斯林,所以直接把平信徒信仰也一併在此討論。
順帶一提會有興緻寫這篇文的原因是最近在把沒解完的成就破掉,四局當中有兩局就是氏族。
氏族與封建找不同
氏族是可遊玩三政體之一,與封建同樣較部落制先進,可以進入中世紀各時代,也能興建新地產。如果說封建是由各種契約和法律構建的社會,那氏族就是靠各執政家族的關係支撐的政府。
遊戲中預設使用氏族政府的角色絕大部份均為穆斯林角色,取代CK2中的Iqta稅制。有趣的是,氏族有種類似「覆蓋」封建政府的效果,一旦封建角色繼承了氏族頭銜便會強制變成氏族,這也是自發售以來便有的奇怪現象。
下面先說說氏族與封建封臣的不同之處(不論領主的政體為何):
1. 封臣的稅金與徵召兵
封建封臣所給的稅金和徵召兵完全綁定於封建契約,而且調高稅率或兵率的話封臣意見會下降。不過往好處想,就是無論封建封臣多麼討厭領主,該交的稅還是會交的。
與封建封臣相比,氏族封臣可以藉由拉關係去獲取更高的稅金和徵召兵,但相反之下在關係很差的時候便會一點錢和兵也不提供,導致龐大的氏族國家會有爆強或超弱的極端情況出現,這在867阿拔斯和1066塞爾柱中特別明顯。
透過提升君權,會為氏族封臣設立一個最低稅率和兵率。以四級君權為例,一位-100意見的氏族封臣仍會付10%稅和25%兵,相當於無修改封建契約的封建義務。當然,提升君權會降低封臣意見,而設立最低義務的氏族封臣來說意義不大,因為意見為正的氏族封臣已經提供至少15%稅和30%兵。
在此可以作個小結論:只要氏族封臣的好感為正,平均而論由氏族組成的國家在金錢和兵力收入都比由封建組成的國家為高。但當氏族內部不穩時,國力會迅速滑落,容易因內戰而導致解體。
2. 國內結盟
在對付封建封臣時,跟他們結盟主要用來避免對方加入派系。但對氏族封臣來說,領主跟他們結盟近乎是一種義務,而對沒有與自己結盟的領主便會有-15意見懲罰(強力氏族封臣則為兩倍的-30)。
這大概是氏族政治中最好理解,但又最難處理的一環。在CK系列中,兩位角色結盟主要是靠聯姻或近親聯姻,以及本身具有近親血緣關係。簡單來說,只要生一大堆孩子跟氏族封臣們聯姻,事情就容易得到解決,但基於氏族制一般都弄不到選舉制,在解鎖單繼承人繼承法前生太多子女很容易導致繼承問題。
因此在管理國內封臣來說,氏族比封建有更多要操心的事情。嘛嚴格來說只要拳頭夠大也沒關係就是了。
3. 封建契約特權vs征服CB
最後是封建與氏族的最大分別:各自的獨特優勢。
封建契約中有各式各樣的特權(雖然其中一個是領主方的特權)以及特殊契約,基本上都是領主吃虧而封臣獲得利益,例如保護頭銜、宗教自由、任意宣戰等等。
氏族封臣沒有封建契約,但所有氏族制角色均擁有征服系列CB(征服伯爵領、征服公國、入侵王國),跟部落制政府、追逐權力教義、戰爭狂人教義、好鬥文化傳統的一樣。與一般的封建國家相比,由氏族組成的國家往外擴張的能力一般而言較高,而且領主也能受惠,至少也算是多出一個一生一次的王國級別CB(一般封建領主一生只能打一次王國聖戰)。
順帶一提,CK2中的穆斯林入侵CB雖然沒有部落入侵(=CK3的所有入侵CB)的奪取所有佔領地的功能,但沒有一生使用一次的限制。
4. 選舉制
眾所周知,無論文化如何,封建領主都可以為公國或以上頭銜設封建選舉制,在遊戲初期就能幾乎讓分割繼承製形同虛設。
但是,氏族角色只能設立文化獨有選舉制,而一般氏族(=穆斯林)位於伊比利亞、北非、中東和波斯,當中沒有一個文化有獨特選舉制,因此可以直接想成氏族制沒有選舉制。
沒有選舉制代表玩家必須正視分割繼承法,雖然分割法其實很好理解,但對於新手來說遊玩氏族制很容易導致繼承問題出現而陷入氏族的內鬥循環。
那麼我們可以作些小結論:
1. 團結(=意見高)的氏族國家非常強,但在換代之時特別脆弱
2. 封建封臣可以藉由封建契約去維穩,但氏族需要靠結盟等手段去拉關係
3. 無關文化與信仰,擁有征服CB的氏族往外擴張的能力較封建為高
4. 氏族無法設立選舉制,必須正視分割繼承法
平信徒制VS神權制
剛才說到絕大部份氏族都是穆斯林,而所有伊斯蘭信仰均為平信徒,因此這裡也說明一下平信徒信仰與神權的分別。
在遊戲中的主流信仰中,只有穆斯林和孔雀天使的信仰全為平信徒制,其餘絕大部份的宗教均為神權制(例外包括數個基督教異端和一個猶太教分支)。簡單來說,開局可選角色中就只有穆斯林角色是平信徒制,也可以直接當成開局氏族=平信徒。
由於神權制的神殿地產可以不佔直轄數交給宮廷牧師+可以採用高稅兵、高穩定的神權制封臣,相比之下平信徒制在後期經濟的表現就較神權制要差。那麼,平信徒制有哪些長處?
1. 可以直接拿神殿地產
與神權制相反,平信徒制信仰允許信徒直接持有神殿地產。與城堡相比,神殿地產提供較多收入和較少徵召兵,而神殿的獨有建築系列則會提供少量虔誠,因此多拿神殿的平信徒角色在虔誠收入上較神權制信仰角色高。
你可能會問,神殿通常都不是伯爵領首府,而非首府的男爵領只有三個建築欄位,那直接去多拿一個伯爵領不會更好嗎?是這樣沒錯,但在一些情況下這些神殿男爵領會發揮很好的作用。
例如突厥之鷹成就的主角蘇萊曼,他位於一個只有四個伯爵領的小公國,可以擴張的就只有塞爾柱內部的爛地公國和龐大的拜占庭。拜占庭太強不好處理,同級封臣既需要浪費資源偽造宣稱,打下來之後又容易因為聯盟分割丟掉,就算不丟掉一旦管理太低直轄上限不夠就得吃稅兵懲罰,那該怎樣解決?
這時候就能利用男爵領可以自由收回的特性,直接拔走公國內的兩個神殿,這樣便有相當於六個男爵領的實力。一旦直轄上限掉了,還可以直接將神殿塞給新封臣託管,有空間的時候再馬上收回。神殿沒有很強,但強於它的彈性。而且這也說明了為什麼穆斯林小國也能隨便可以搬出數千兵力。
順帶一提,我解突厥之鷹的時候,直至攻下色雷斯之前,我的直轄領就只有開局所在的公國,沒騙你們。
另一種情況是當氏族還未開出單一繼承人繼承法之前。在一般分割法的情況下,持有多於一個公國頭銜通常至少有一個公國頭銜會被分走。如果主角只有一個公國頭銜,那麼為每個額外兒子打下一個公國,就能避免直轄伯爵領被分走。但只控制一個公國的話經濟不就很差?別擔心,你還有公國內的神殿可以拿。因此在各種過渡期時,神殿都能為你提供一個充滿彈性的直轄選擇。
以下是一個例子:拿著印度某公國內的12個男爵領,當中包括四個農地神殿。
2. 可以擔任世俗宗教領袖
只要平信徒制信仰的宗教領袖為世俗制,便可以由世俗角色(例如玩家控制的主角)擔任宗教領袖。用艾什里爾派為例子,宗教領袖便是有拿著地的遜尼哈里發(867和1066均由阿拔斯王朝擔任)。世俗宗教領袖主要有三個功能:
A. 有相關教義時(戰爭狂人、武裝朝聖、鬥爭與順服),可以發動定向大聖戰
B. 對同一信仰的角色擁有「降服」CB
C. 教義有「共融聖事」時可以收取贖罪卷
基本上都很好理解,而當中比較有用的就是最尾的贖罪卷,可以彌補平信徒制經濟潛力不夠屬靈制強的不足之處。但對穆斯林氏族來說,這必須要透過創立新信仰才能達成,畢竟穆斯林諸信仰當中只有一個擁有共融聖事,而且那是屬靈宗教領袖。
那麼這裡又可以有小結論:
1. 平信徒在處理直轄地時較有彈性,即使是小公爵也能有接近小王國般的國力
2. 可以當世俗宗教領袖,贖罪卷多到你不想收
平信徒氏族制下的封臣政體選擇
如上文提到,平信徒制信仰無法採用神權制封臣,那對氏族玩家來說哪種封臣會較好呢?
1. 氏族
氏族封臣的優勢在於可以靠拉意見來賺取高稅兵收入,特別在徵召兵方面,配合高君權更可輕易到達超過90%,嘛雖然終究是砲灰。
缺點在於沒結盟的氏族封臣會有意見懲罰,這點可以透過高外交或多生孩子解決。將兒子封為氏族封臣也能確保至少兩代期間能維持結盟。
2. 共和
共和封臣的優點在於稅兵率穩定(20%稅10%兵),而且封下去之後就不太需要去管他們。20%稅相當於+50意見的氏族封臣。
此外,根據個人遊玩經驗,共和領主通常都會由年紀較大的角色擔任,也因為比較富有所以很傾向買贖罪卷。
缺點就是明顯地低的徵召兵率,相當於-50意見的氏族封臣,若是初期有兵力不足的問題,採用氏族封臣的效益會比較高(初期地少,封臣少,意見容易拉)。
3. 封建
氏族政府較難獲得封建封臣,通常是征服或入侵CB後的產物。
事實上,封建封臣比氏族封臣較易管理(主要是不結盟也沒有意見懲罰,又能調低封建責任換取好感),如果拿到的話不妨留著。
結論:
先不管較難拿到的封建,平信徒氏族能選的就只有氏族和共和封臣。
基本上我是比較推薦共和封臣的,因為稅率穩定且不用花時間管理,而且養幾個較大的共和封臣,你的氏族封臣就較難成為強力封臣,沒結盟的意見懲罰不會翻倍。
至於氏族封臣一律建議封同宗族的,畢竟在無法每個封臣都結盟的情況下,意見加成愈多愈好。
接下來介紹一些適用於穆斯林氏族制的小技巧:
年長者繼承製+指定繼承人
基於氏族制拿不到封建選舉法,想要提前擺脫分割法但又不想浪費宗族威望去廢除繼承資格的話,還有一個手段,就是選擇年長者繼承法。
年長者繼承法有兩個特徵:
1. 單一繼承人,代表繼承人獲得所有頭銜
2. 由家族最年長者當上繼承人
但這還未結束。大家應該知道君權四級有個「指定繼承人」的功能,可以將其中一位合資格的子女指定為主繼承人。假設你把大兒子設為指定繼承人,又同時使用年長者繼承的話,就會變成:
1. 單一繼承人
2. 大兒子是繼承人
= 長子繼承法
這個組合只需要中世紀初期「王室特權」(解鎖四級君權)和中世紀盛期「紋章學」(解鎖年長者繼承)兩個革新就能使用,遠早於中世紀晚期的長子繼承法。
當然缺點也很明顯,就是需要四級君權才能使用,且指定繼承人時需花費1000威望。四級君權的負面影響算是滿大的,不過在指定繼承人後可以降回三級來迴避一段時間。整體來說沒長子繼承法那麼穩定,算是高風險的做法。
宗教法
部份穆斯林信仰(例如最大的艾什里爾派)有宗教法教義。這個教義滿實用的,遇到有罪惡的封臣可以譴責他們變成罪犯,而這個罪狀是允許剝奪頭銜的。這代表只要封臣有罪,便不需要宣稱不需要介意暴政什麼的直接剝走。當然這行動有個前提是要有一定程度的學識能力,但一般來說門鑒不高,很容易就能使用。
這對於處理異姓氏族封臣來說相當有效,只要逮到機會就能直接剝走頭銜,之後可以封給共和封臣或自家氏族。如果不介意微操,還能事先將目標封臣的繼承人教成一位罪人,可以節省其他資源從而達到頭銜再分配的目的。
大概就是這樣,希望大家覺得實用。